由中科院離開後,多數的時間都在待在智慧財產權產業,一開始,主要協助在學校、研究單位的朋友們處理專利申請或檢索分析等,但後來經過轉介也漸漸地累積越來越多的企業客戶。這些年在面對這些中小企業主,發現多數中小企業主其實並沒真正嘗試理解自己所請之專利的效益,並不知道自己專利是否有用?
專利是否有用是個無法精確回答的問題,因為必須先定義什麼叫做「有用」?是能夠協助企業達成任何商業上的正面收益都算有用(廣義的有用)?還是可以在法院裡把對手的頭抓在地上摩擦、往死裡打才算有用(狹義的有用)?廣義的有用,水很深,很難幾句話說完。以下文章就先以怎麼讓專利能提高達成「狹義的有用」的機率,作為主軸。
專利要能打贏訴訟(達成狹義的有用目標),要滿足以下2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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